军队文职人员拒绝饮酒测定与交通事故
委托人是军队文职人员,被控两起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并在事故后三次拒绝饮酒测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若就此确定,长期任职的军务员身份会依法自动丧失。委托人在二审中主张一审量刑过重。
军队文职拒绝酒测交通事故当然退职二审
减刑·罚款 (감형·벌금)刑事

图片仅为帮助理解,并非实际案件照片。
1. 公务员与缓期执行,以及“当然退职”
以公务员、军务员身份卷入刑事案件并接受审判时,将面临与普通人截然不同的重大问题。那就是“当然退职”规定。
现行《军务员人事法》(군무원인사법)第10条第3号规定,符合《国家公务员法》(국가공무원법)第33条缺格事由者,不得任命为军务员。并且,《国家公务员法》第69条第1号规定,在职公务员符合第33条缺格事由时,“当然”退职。
其中成为问题的是《国家公务员法》第33条第4号的“被判处监禁以上刑罚的缓期执行,且自缓期期间结束之日起未满2年者”的规定。即,军务员因犯罪嫌疑接受审判,监禁以上刑罚的缓期执行判决确定时,该瞬间自动失去军务员身份。
这与通过惩戒委员会罢免或免职等惩戒程序完全不同。仅凭法院判决确定,即依法产生当然退职效力,事实上没有争议方法(参见大法院2016年12月29日宣告2014두43806判决)。
因此,在公务员、军务员的刑事案件中,避免缓期执行并获得罚金刑,与避免实刑一样,对维持职业至关重要。
最近,Joo Youngjae律师亲自辩护,1审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而面临当然退职危机的军务员委托人,在抗诉审中被减刑为罚金,保住了军务员身份的成功案例,在此介绍给大家。
2. 案件概要
委托人:6级军务员A
1审法院及案件编号:第1地区军事法院 2023고OOO
1审犯罪事实:
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伤):撞击人行横道行人
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致伤):违反信号灯及越过中线掉头时发生碰撞事故
违反《道路交通法》(拒绝饮酒测定):上述事故后立即3次拒绝饮酒测定(2013年有饮酒驾驶罚款前科)
1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期执行2年
委托人在1审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如果该判决直接确定,委托人将瞬间失去长期勤勉工作的军务员职位,陷入紧迫状况。为此,Joo Youngjae律师担任抗诉审(首尔高等法院 2023노OOOO)辩护,积极主张量刑不当。
3. 律师的核心主张及辩论策略
在抗诉审审判中,Joo Youngjae律师集中辩论以下几点,主张1审刑罚过重且不当。
甲. 缓期执行对委托人产生的“实际苛酷性”
虽然缓期执行避免了立即收监,但对于身为军务员的委托人而言,却导致了“当然退职”这一无法挽回的后果。这实际上剥夺了职业,与犯罪行为的责任相比,是过度严苛的处理,对此进行了强调。
法院在量刑时,不仅要考虑犯罪的轻重,还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年龄、品行、环境、犯罪后的情况等所有量刑条件。特别是当被告人是公务员身份时,监禁以上刑罚确定后所受的身份不利,是非常重要的量刑因素。
乙. 呼吁参考委托人的有利情状
Joo Youngjae律师积极陈述了委托人承认所有错误并深刻反省、与两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圆满达成和解、受害人希望不处罚委托人,以及过去饮酒驾驶前科是10年前的事情等事实。
同时,通过具体资料展示了委托人作为军务员长期为国奉献,在同事中享有良好声誉,并有力传达了因本案使毕生努力化为乌有过于严苛。
4. 判决结果:撤销1审,判处2000万韩元罚金
结果,首尔高等法院接受了Joo Youngjae律师的辩论,撤销了1审判决(有期徒刑1年,缓期执行2年),对委托人判处2000万韩元罚金。
至此,委托人摆脱了丧失军务员身份的绝命危机,得以维持职位继续工作。
5. 结语
以公务员、军务员身份卷入刑事案件,可能不仅仅是处罚轻重的问题,而是关系到职业和整个人生。即使是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饮酒驾驶、交通事故等犯罪,其结果也可能是致命的。
如果您面临类似的危机,从案件初期就应获得法律专家的帮助,制定避免“当然退职”这一最坏结果的最佳策略,这一点最为重要。希望您明智应对,以免一时失误失去毕生所成。
阅读前须知
此处记录的结果取决于各案件的事实关系、证据以及当时的法令。每个案件情况不同,一个案件的结果不预测或保证其他案件的结果。本页面不构成法律意见,请通过咨询确认您自己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