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收取什么、用于何处、何时删除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0条公开的文件。为方便查找所需条款,已编号。
当前施行中
本方针为自右侧记载的施行日期起施行的现行版本。
- 施行日期
- 2026年9月9日
- 版本
- 1.0
本文件的构成
01
本方针的适用范围
本方针适用于Saeyeoul律师事务所 Joo Youngjae 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事务所”)在本网站处理的个人信息。对象包括通过网站发送的咨询、与网站上向导助手的对话,以及使用网站过程中自动留下的记录。
已受理案件的记录不适用本方针,而是根据《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合同另行管理。电话或来访咨询中交流的内容也不属于本网站的处理对象。
本网站不面向未满14周岁的儿童。若发现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而获取儿童个人信息,将不予使用并立即销毁。
02
收集的项目及收集方法
事务所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地方只有一个文字咨询表单。姓名、电子邮箱地址和咨询内容为必填项,电子邮箱地址用于回复。联系方式为选填,事务所不会在任何地方要求提供地址或身份证号码。向导助手不询问身份。以下项目是访问者自行发送或网站为正常运行而自动留下的。向导助手会在第一条消息离开浏览器前,分别征询对收集和海外转移的同意。
- 电子邮箱咨询
- 姓名、电子邮箱地址、填写时的联系方式、咨询内容以及撰写咨询使用的语言。另记录接收时间及同意记录(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和敏感信息处理同意,以及当时发布的方针版本)。以上全部构成发送至事务所邮箱的一封邮件,该邮件是该咨询的唯一记录。网站服务器不保存数据库或副本。
- 向导助手对话
- 访问者输入的问题、事务所发送的答复、对话标识符、对话使用的语言。对于非韩语对话,会额外保存问题和答复的韩语翻译,以供职员阅读,这构成相同内容的第二份副本。此外,还保存同意的项目、同意时间、同意时发布的方针版本、每条消息往来时间以及对话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同时保存对话状态(自动应答中、等待转接至事务所或职员正在答复)以及转接至人工的时间。
- 浏览器存储项目
- 对话内容的副本、对话标识符、对话状态、最后阅读的消息编号以及同意记录(同意的项目和时间)。存储在访问者的浏览器中。
- 访问记录
- 请求时间、请求路径、响应状态。用于确认服务器是否正常运行。
- IP地址
- 仅在内存中使用,用于阻止短时间内来自同一来源的过多请求,不保存至文件或数据库。
向导助手的对话会以副本形式保留在访问者的浏览器中,并在每次发送消息时与服务器通信以维持对话。浏览器中的副本可由访问者删除,服务器上的记录将根据下述持有期限删除。
本网站没有广告或访客分析用的第三方追踪工具,也未添加用于在其他网站识别访客的像素或标签。
03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用于答复咨询、安排咨询日程,并在咨询所需范围内确认事实关系。
用于让向导助手根据事务所的指引资料生成答复,并将无法回答的问题转交给事务所职员。
用于确认网站是否正常运行,并阻止自动批量请求和非法访问。
收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上述目的之外。若目的变更,将再次告知并获得同意。
04
敏感信息的处理
事务所主要处理刑事案件。因此,访问者发送的咨询中经常包含犯罪记录、调查与审判进展、健康、居留资格等《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3条规定的敏感信息。
事务所不主动要求提供敏感信息。访问者自行发送的内容仅用于答复该咨询,不用于其他目的。同意方式根据路径而异。在文字咨询表单中,除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同意外,另行取得第23条规定的敏感信息处理同意;若两者缺一,服务器将不发送该咨询。该同意记录连同接收时间、当时发布的方针版本一起写入发给事务所的通知邮件,并保存在事务所邮箱中。在向导助手中,征求收集、使用同意和海外转移同意两项,不另行取得第23条规定的同意;该同意记录与对话记录一同存储在服务器上。
具体事实关系建议通过电话或来访咨询告知,而非向导助手。在向导助手中输入的内容会为了生成答复而传输至海外处理者,且仅在同意的情形下进行。
05
案件介绍页面刊登的信息
本网站发布律师处理案件的经过的介绍页面。这是本网站处理个人信息最为集中的部分,故单独说明。
发布的文章中不包含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联系方式、案件编号。但仍可能包含国籍、居留资格、家庭关系、嫌疑事实及处分结果等敏感信息,或者了解情况的人能识别出是谁的案件的内容。
刊登无需当事人的另行同意。事务所将上述不刊登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联系方式、案件编号作为刊登的条件。
若判断包含与本人相关的内容,可向下方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请求删除。接到请求后,事务所将在确认完成前停止公开该页面。
06
持有期限及销毁
超过持有期限的个人信息将立即销毁。电子存储的数据以不可恢复的方式删除,纸质打印件则粉碎或焚烧。
- 电子邮箱咨询
- 自收到之日起1年。
- 向导助手对话记录
- 自最后一条消息往来之日起90天。期限过后,预设的删除作业会连同消息一并删除该对话。
- 浏览器中存储的副本
- 直至访问者删除。可通过浏览器的网站数据删除功能随时删除。
- 访问记录
- 不按日期,而按大小确定。访问记录最多保留三个10 MB的文件,若写满则从最早的开始丢弃。因此单条记录的保留时间取决于其后的请求量,丢弃的记录不会转移至其他位置。
- IP地址
- 仅在计算请求限制期间存于内存,不另行保存。
若法令要求更长的保存期限,则依法令规定的期限保存后销毁,保存期间仅用于该法令规定的目的。
07
向第三方提供
事务所不向第三方提供访问者的个人信息。不出售、不用于广告,也不与其他事务所共享。
仅在有法令依据的调查机关的合法要求或法院诉讼程序要求时,在该要求确定的范围内提供。
为运营网站而进行的委托处理及海外转移性质不同,另行在下一条款中说明。
08
海外转移
本网站使用三家海外服务商。现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之8规定的事项分别列于下方。但第三家服务商在韩国境内的设备处理邮件,其性质不作断言,仅如实陈述判断所需的事实。
向导助手的答复生成及翻译
- 接收方
- DeepSeek(运营 api.deepseek.com 的企业)
- 接收方的联系方式
- 国内代理人法务法人世宗(Shin & Kim LLC),首尔特别市钟路区钟路3街17 D塔,电话 02-316-7200,privacydeepseek@shinkim.com。关于个人信息,也可通过 privacy@deepseek.com 咨询。此为 DeepSeek 公开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中记载的联系方式。
- 转移至的国家
- 中国
- 转移的项目
- 访问者在向导助手中输入的内容及对话内容、对话语言、事务所职员发送的答复句子,以及为了将对话翻译成韩语而再次发送的访问者句子和答复句子。
- 转移时间及方法
- 访问者发送消息或职员发送答复时,立即通过加密通信(HTTPS)传输。对于非韩语对话,一次问答并非一次而是三次转移:生成答复的转移、将访问者句子翻译成韩语的转移、将答复翻译成韩语的转移。职员答复时,还会为将该句子翻译成访问者的语言而进行一次转移。
- 接收方的使用目的
- 生成答复句子及答复的翻译。
- 持有及使用期限
- 事务所的使用仅限于生成答复期间。DeepSeek 公开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称,对于其自身服务,将在账户注销时或达到使用目的所需时点前保留。但该方针同时明确适用范围为其应用程序、网站和软件,并另行注明,开发者通过开放平台开发的系统收集的个人信息不适用该方针。本网站即属此类。因此,通过 API 发送的请求被保存多久,未有公开信息。请求离开事务所之后的情况无法确认,不会将未确认的内容写成期限。
- 拒绝方法
- 对话开始时将另行征求对该转移的同意。若不同意,则不传输,对话也不会开始,可选择电话或来访咨询。已给予的同意可随时通过聊天窗口下方的“撤回同意并删除对话”撤回;撤回后同意画面将再次出现,此后不再转移。
网站的传输与保护
- 接收方
- Cloudflare, Inc.
- 接收方的联系方式
- Cloudflare, Inc., 101 Townsend St., San Francisco, CA 94107, USA(Attention: Data Protection Officer)。个人信息咨询 privacyquestions@cloudflare.com,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dpo@cloudflare.com。此为 Cloudflare 公开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中记载的联系方式。
- 转移至的国家
- 美国,以及 Cloudflare 设有网络节点的国家。
- 转移的项目
- 访问 IP 地址、请求路径、浏览器随请求发送的标准信息。此外,还包括通过本网站 /api 路径的请求和响应的全部内容。由于事务所服务器只能通过 Cloudflare 的通道访问,您在向导助手中输入的消息、全部对话及文字咨询的完整内容都会经过此处。职员在控制面板读取或答复对话时也经过相同路径。
- 转移时间及方法
- 每次访问本网站时通过加密通信传输。
- 接收方的使用目的
- 网页的传输与分发、攻击拦截,以及将访问者请求中继至事务所服务器。事务所服务器不在此通道之外开放,因此中继是网站运行的条件。
- 持有及使用期限
- Cloudflare 未公开具体期限。其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称,将在符合业务目的期间或履行法律义务所需期间保存,并对其韩国用户附则中重复相同宗旨。任何地方均无具体数字,因此事务所不在此罗列未确认的数字。事务所自身的使用仅限于传输和保护网站所需期间。
- 拒绝方法
- 此转移是为提供网站所必需的委托处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之8第1项第3号,按本方针公开的方式进行。若不愿接受此转移,请勿使用网站,改用电话咨询。
文字咨询的传递
- 接收方
- Amazon Web Services, Inc.(运营邮件发送服务 Amazon SES 的企业)。根据美国法律设立的公司。
- 接收方的联系方式
- Amazon Web Services, Inc., 410 Terry Avenue North, Seattle, WA 98109-5210, USA(ATTN: AWS Legal)。个人信息咨询可联系 AWS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aws-korea-privacy@amazon.com。此为 AWS 公开的隐私声明中记载的联系方式。
- 转移至的国家
- 该公司为美国法人,处理邮件的区域为 ap-northeast-2,即 AWS 首尔区域。意为美国法人在韩国境内的设备进行处理。
- 转移的项目
- 在咨询表单中填写的姓名、电子邮箱地址、选填的联系方式、撰写语言、接收时间及咨询内容全文。同意记录也一同包含在该邮件中:已给予收集、使用同意及敏感信息处理同意的事实,以及当时浏览的处理方针版本。姓名也出现在邮件标题中,电子邮箱地址也作为回复地址。关于刑事案件的咨询常含有第23条规定的敏感信息。不发送访问 IP 地址。
- 转移时间及方法
- 仅当访问者点击咨询表单的发送按钮时,通过加密通信传输一次。其他情况不传输,向导助手的对话不经过此路径。
- 接收方的使用目的
- 将邮件送达事务所邮箱,仅此而已。该服务商并非保存咨询的场所。
- 持有及使用期限
- 仅在传递所需期间保存。咨询实际保存于事务所邮箱(ianlaw09@saeyeoul.co.kr),该邮箱由国内服务商 Haeworks(mailapp.hiworks.co.kr)运营,因此咨询保留在国内。事务所将于收到之日起1年后删除该邮件。此期限及应删除的日期也会写入咨询邮件中,因此删除工作不会依赖记忆。
- 拒绝方法
- 若不使用咨询表单而通过电话咨询,则不会发生此传递。在表单中,将分别征求收集、使用同意及敏感信息处理同意,若两者均不同意,咨询不会发送至任何地方。即使不同意,电话咨询仍可进行,此说明连同电话号码一同写在表单下方。
访问路线页面中的地图直接加载 OpenStreetMap 的画面。此时访问者的浏览器直接连接 OpenStreetMap 服务器,该服务器可能留下访问记录。事务所不会向该方发送访问者信息;若不打开该页面,则不会产生此连接。
接收方如何处理个人信息,通过合同及该服务商公开的政策确认。有关海外转移的咨询及同意撤回,可联系下方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09
自动收集的信息及拒绝方法
本网站将以下两项存储在访问者的浏览器中。不使用广告或访客分析用的 cookie。
- NEXT_LOCALE (cookie)
- 用于记住访问者选择的语言,以便下次访问时以相同语言显示。保存期限为1年。
- 浏览器存储项目
- 以 juyoungjae-law.chat, juyoungjae-law.chat.id, juyoungjae-law.chat.status, juyoungjae-law.chat.seen:<对话标识符>, juyoungjae-law.chat.consent 为名称保存对话副本、对话标识符、对话状态、最后阅读的消息编号及同意记录(同意的项目和时间),以便在页面切换时维持对话,不重复询问已给予的同意。
可在浏览器设置中拒绝或删除 cookie。删除语言 cookie 后,下次访问将以默认语言打开页面。
可通过浏览器删除网站数据来清除浏览器存储项目。需知这些项目并非仅存于浏览器中,每次发送消息时都会随消息一同发送至服务器以维持对话。
10
信息主体的权利及行使方法
信息主体可随时向事务所行使以下权利。
- 查阅
- 可确认事务所持有的本人个人信息并获取副本(《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
- 更正与删除
- 可要求更正或删除与事实不符的内容(第36条)。
- 停止处理
- 可要求停止处理个人信息(第37条)。
- 撤回同意
- 基于同意的处理可随时撤回同意,撤回仅影响未来的处理。对向导助手的同意可通过聊天窗口下方的“撤回同意并删除对话”直接撤回。该按钮同时删除浏览器中保留的副本,并请求从事务所的记录中删除该对话。但按钮仅涉及该对话。若职员已阅读或已通过其他方式答复的内容(例如另行记录的笔记或已转移至电子邮箱的联系)则不在按钮范围内,届时请通过下方联系方式告知。若请求未能送达服务器,将如实告知,并显示电话号码。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下方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提出请求。若通过代理人提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事务所将在收到请求之日起10日内采取措施并告知结果。
若法令要求保存,或存在不当侵害他人生命、身体、财产及利益之虞,可拒绝全部或部分请求。届时将一并告知拒绝理由及异议方法。
向导助手的答复仅为指引,不会自动作出影响访问者权利或义务的决定。
11
确保安全性的措施
仅如实陈述实际采取的措施。未采取的措施不属于安全措施,而是宣传。
- 传输区间的加密
- 访问者与服务器之间、服务器与海外处理者之间的通信均使用 HTTPS。
- 访问控制
- 职员查看对话记录的界面设有密码保护,并限制登录尝试次数。目前该界面由一个共享密码保护,尚未实行人员单独的账号及权限区分。
- 收集的最小化
- 文字咨询表单仅收集姓名、电子邮箱地址和咨询内容,联系方式为选填。不要求地址或身份证号码;向导助手不询问身份;不保存 IP 地址。
- 保存期限的限制
- 预设删除作业仅删除向导助手的对话记录:删除最后一条消息超过90天的对话及其中的消息。文字咨询仅存于事务所邮箱,其保存期限依靠人工删除邮件来维持。发送至事务所的通知邮件中写有保存截止日期及此后应删除的日期。
本网站设计为尽可能少地处理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尽管如此,访问者在咨询中输入的内容本身可能敏感,因此详细事实关系建议通过电话或来访咨询告知。
12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总管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务,负责处理信息主体的咨询、投诉及损害救济的负责人如下。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주영재 / 파트너변호사
- 联系方式
- +82-10-9690-9805 / ianlaw09@saeyeoul.co.kr
- 查阅请求受理部门
- 주영재
有关个人信息的咨询、投诉及损害救济,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告知,将立即回复。
13
权益侵害救济方法
若因个人信息侵害需要咨询或救济,可联系以下机构。均与事务所无关。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 1833-6972 (www.kopico.go.kr)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 无需区号拨打 118 (privacy.kisa.or.kr)
- 大检察厅
- 无需区号拨打 1301 (www.spo.go.kr)
- 警察厅
- 无需区号拨打 182 (ecrm.police.go.kr)
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处理而遭受损失的,可依据该法第39条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
14
本方针的变更
若本方针内容变更,将首先在本页面公布变更内容及施行日期。对访问者不利或重要的变更,将在施行日期至少7日前公布。
如需查阅以往方针的内容,可通过下方联系方式索取。
关于个人信息的咨询
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及撤回同意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对话记录可通过点击聊天窗口下方的“撤回同意并删除对话”,连同浏览器副本一并删除。若按钮未能删除,或您希望删除职员已阅读并已通过其他方式答复的部分,请告知该情况,事务所将查找并删除。
+82-10-9690-9805- 营业时间
- 周一至周五 09:00-21:00,周日 14:00-19:00,周六及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