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주영재 변호사大田屯山洞,受理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律师办公室

使用须知

使用本网站之前

本网站的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仅阅读本网站不会产生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

提示

本页面内容于右侧注明的日期确认。

最后确认日期
2026年9月9日

01

网站提供的内容

本网站提供以下内容:

事务所介绍
关于律师、事务所、处理案件、咨询程序、位置和联系方式的介绍。
案件介绍
事务所处理案件的过程和结果。
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及通往事务所预约页面的链接。
咨询助手
对常见问题的自动回答,以及在必要时转接给事务所工作人员。
书面咨询
通过咨询页面上的表单填写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咨询内容后发送。您填写的内容会传送到事务所的邮箱,回复会发送到您填写的地址。

本网站提供九种语言版本,但咨询仅以韩语和英语进行。

02

不构成法律意见

本网站的所有内容均为一般性说明,不构成对个别案件的法律意见。

浏览本网站、与咨询助手对话或发送咨询,本身不会产生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委托关系只有在经过咨询并签订委托合同后才成立。

因此,对于基于本网站内容所作出的判断或由此产生的结果,事务所不承担责任。对于公诉时效、上诉期限、异议申请期限等设有期限的事项,请务必在咨询中确认。

事务所根据《律师法》第26条对职务上知悉的秘密予以保密。但是,在咨询助手中输入的内容会为了生成回答而被传输给境外处理者,因此,详细的事实关系请通过电话或当面咨询告知更为安全。

03

咨询助手

咨询助手是基于事务所准备的资料自动生成回答的功能。它不是律师,不提供法律意见,也不预测案件结果。

回答可能不准确或不完整。对于资料中没有的问题,将转交给事务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在工作时间内答复。

对话内容为了生成回答和翻译,会传输给境外处理者。这种传输以开始对话时获得的单独同意为前提,如果您不同意,可以使用电话或当面咨询。详细内容请参见隐私政策。

在逮捕、搜查扣押、传唤等情况下,时间越长越不利,请不要等待咨询助手的回答,而应立即打电话。

04

案件介绍

本网站刊登的案件是事务所实际处理的案件。每个结果都基于该案件的事实关系、证据以及当时的法令。

一个案件的结果不能预测或保证其他案件的结果。本网站的任何内容都不承诺胜诉或特定的处分。

刊登的文章中不包含案件相关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联系方式、案件编号。但是,国籍和居留资格、家庭关系、嫌疑事实和处分结果等,可以让人推测出是谁的案件的内容仍然保留。如果您认为其中有关于您自己的内容,可以通过隐私政策中列出的联系方式请求删除。

05

本网站的文章、照片、编辑物的权利属于事务所或正当权利人。

超出引用范围进行复制、分发、传输或制作二次创作物,需要事先获得事务所的同意。

案件介绍所附的照片并非该案件现场拍摄。这些是摆拍的照片,人物仅显示背影或部分,无法通过面部辨认身份,同一照片会在多个案件中重复使用。照片中的人物并非该案件的相关人。本网站上刊登的照片中,仅有一张是律师本人的照片。

06

外部链接和服务的停止

本网站包含通往外部服务的链接,如地图、预约、事务所的社交媒体账户等。对于链接网站的内容和政策,事务所不承担责任。

由于维护、故障、通信原因,本网站的提供可能会暂时中断,并会在可能范围内提前通知。

咨询助手可能会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更改或停止。电话和电子邮件不受影响,将继续维持。

07

关于律师广告的事项

本网站属于适用大韩律师协会《律师广告规定》的律师广告。

根据该规定第3条第2款,广告责任律师为 주영재,所属地方律师协会为大田地方律师协会。

08

个人信息

事务所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遵循本网站发布的隐私政策。

在本网站上向事务所传达内容的途径有咨询助手和书面咨询表单两种。各自接收哪些项目、保存在何处,以及咨询助手对话内容向境外转移的范围及其拒绝方法,同样在该文件中说明。

09

准据法和管辖

本网站的使用适用大韩民国法律。

如果事务所与用户之间发生争议,以《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有关须知的咨询

如果您对本须知的内容有疑问,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我们联系。案件的咨询与须知分开,通过电话或当面咨询进行。

+82-10-9690-9805
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21:00,周日 14:00-19:00,周六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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