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电脑游戏厅兑换游戏币的指控
警方认为,委托人经营电脑游戏厅期间,把客人赢得的游戏币扣一成手续费后兑换成现金,还向客人提供了未经分级的游戏物。警方以违反游戏产业法等为由,向法院申请了拘留令状。
游戏产业法游戏币兑换赌博性营业无许可经营拘留令状
驳回拘留令 (구속영장 기각)刑事
拘留令实质审查
调查机关原则上应不拘留进行调查,但若嫌疑人嫌疑重大、无固定住所,或有毁灭证据或逃跑之虞,可向法院申请拘留令。
收到拘留令申请的法院会传唤嫌疑人进行讯问,综合审查是否存在上述拘留事由,以及犯罪的重大性、再犯危险性、对被害人和重要参考人等造成危害之虞等,决定是否签发拘留令。
若拘留令签发,嫌疑人将立即被拘留,警方最长可拘留10日,检察机关最长可拘留20日。
近期,Joo Youngjae律师为涉嫌违反《游戏产业振兴法》和《赌博行为等规制及处罚特例法》而被申请拘留令的嫌疑人进行辩护,成功使拘留令申请被驳回,现将该案例介绍如下。
事实关系
警方称,委托人(嫌疑人)于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期间运营PC游戏厅,为顾客将游戏币兑换为现金,扣除10%手续费后支付,并通过游戏物品使顾客以偶然方法决定输赢,获得财产损失或利益,进行赌博行为;同时提供未经游戏物管理委员会分级审核的游戏物,且未经管辖市道警察厅长许可,利用赌博性游戏机进行营业性赌博行为,因此以违反《游戏产业振兴法》和《赌博行为等规制及处罚特例法》的嫌疑申请拘留令。
Joo Youngjae律师的协助
Joo Youngjae律师主张,尽管委托人承认了大部分嫌疑,但委托人居住地明确,与家人共同居住,逃跑可能性小;委托人仅从事顾客引导等杂务,并非负责换钱、策划、宣传等工作;此前因共犯怂恿而作出虚假陈述,但今后将积极配合调查,因此拘留必要性较小。
法院的裁判
法院采纳了Joo Youngjae律师的上述主张,驳回了警方的拘留令申请,委托人随即被释放,接受不拘留调查。
阅读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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