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障碍母亲留孩子独自在家的案件
委托人有智力障碍,离婚后独自抚养两个孩子。2020年11月起,为了见住在外地的男友,委托人常把孩子单独留在家中过夜,孩子只能自己吃冰箱里的东西或打电话叫外卖。福利中心职员在咨询中察觉后报警,案件被移送为儿童保护事件。
智力障碍儿童疏忽儿童保护事件单亲抚养儿童福利法
保护处分 (보호처분)刑事
违反儿童福利法(遗弃、疏忽照顾儿童)及保护处分
儿童的保护人虐待儿童的犯罪称为“儿童虐待犯罪”,其中遗弃儿童或疏忽提供包括衣食住在内的基本保护、养育、治疗及教育的行为,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但是,考虑儿童虐待犯罪被害人与加害人的特殊身份关系,如果非法性不大,则不提交刑事审判,而是作为儿童保护案件移送,接受保护处分而非处罚。
保护处分包括限制接近、限制或停止亲权或监护人权限的行使、社会服务或听课命令、保护观察、委托治疗等。
最近,介绍一个主英宰律师负责儿童保护案件,争取到保护观察的案例。
事实关系
行为人(委托人)是智力障碍者,是两个受害儿童的母亲,离婚后独自养育受害儿童。
行为人从2020年11月左右开始,为了去见住在其他地区的男朋友,经常把受害儿童单独留在家里外宿。每当这时,受害儿童就自己吃冰箱里留下的食物,或者给行为人打电话让送食物来充饥。
行政福利中心职员在与行为人商谈时偶然发现了上述遗弃、疏忽照顾儿童的行为,委托警方调查。此后,检察机关认为非法性不大,未提起公诉,而是作为儿童保护案件移送。
主英宰律师的协助
主英宰律师主张,行为人虽然深爱受害儿童,平时是慈祥的母亲,但因智力障碍,未能认识到将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外宿的行为的违法性,从而犯了罪。
此外,主英宰律师提交了证明行为人与受害儿童互相思念、希望一起生活的说明材料,并表达了将行为人与受害儿童分开的处分是不必要的意见。
法院的裁判
法院接受了主英宰律师的上述主张,只对行为人作出了接受1年保护观察的保护处分,因此行为人得以再次与受害儿童一起生活。
阅读前须知
此处记录的结果取决于各案件的事实关系、证据以及当时的法令。每个案件情况不同,一个案件的结果不预测或保证其他案件的结果。本页面不构成法律意见,请通过咨询确认您自己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