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自助洗衣店兑币机取走现金
委托人有多次盗窃前科,夜间破坏24小时自助洗衣店的兑币机并取走约125万韩元,还拿走了停在住宅区的一辆价值140万韩元的自行车。委托人因特殊盗窃等被提起公诉,反复的盗窃使其面临较重处罚。
智力障碍特殊盗窃精神鉴定心神微弱盗窃前科
治疗监护 (치료감호)刑事

图片仅为帮助理解,并非实际案件照片。
治疗监护
韩国《刑法》规定,因精神障碍丧失辨别事物能力或决定意思能力者的行为不予处罚,因精神障碍致上述能力减弱者的行为应减轻处罚。
但即使在上述情形下,如果行为人需要接受治疗且存在再犯危险性,则处以治疗监护。
精神障碍情形下,治疗监护期间不得超过15年;在减轻刑罚的同时宣告治疗监护的,先执行治疗监护,治疗监护执行期间计入刑罚执行期间。
例如,同时判处治疗监护和有期徒刑1年的,若治疗监护期间超过1年,则视为刑罚已执行完毕。
治疗监护开始执行后,每6个月审查一次是否终止或暂缓终止,暂缓终止的,继续保护观察3年。
最近,Joo Youngjae律师在一起特殊盗窃等案件中,使当事人被处以治疗监护,现介绍如下。
事实关系
有多起盗窃前科的被告人,在夜间损坏24小时自助洗衣店的硬币兑换机,盗窃了约125万韩元,并盗窃了停放在住宅区的一辆价值约140万韩元的自行车,以特殊盗窃、盗窃、财物损毁嫌疑被起诉。
Joo Youngjae律师的协助
Joo Youngjae律师在审阅侦查记录时,发现被告人系重度智力障碍者,怀疑被告人因辨别能力减弱而持续实施盗窃行为。
据此,Joo Youngjae律师向法院申请精神鉴定,法院接受该申请并进行了精神鉴定,结果显示被告人的智商为49,语言理解、知觉推理、工作记忆、处理速度等整体均处于非常低的水平。
Joo Youngjae律师基于上述鉴定结果,主张被告人系在心神微弱状态下实施犯罪,应减轻刑罚,并认为需要治疗监护而非收监于监狱。
法院的判决
法院接受了Joo Youngjae律师的上述主张,对被告人判处了相对较轻的有期徒刑1年及治疗监护。
阅读前须知
此处记录的结果取决于各案件的事实关系、证据以及当时的法令。每个案件情况不同,一个案件的结果不预测或保证其他案件的结果。本页面不构成法律意见,请通过咨询确认您自己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