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赊账点外卖被控诈骗后申请保释
委托人在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数十次以事后付款为由叫外卖,吃完便断绝联系。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多次传唤未到并躲藏,最终被抓获,法院以无固定住所、有逃跑之虞签发拘留令状。委托人被拘留后认罪并陆续赔偿,随后提出保释申请。
保释申请诈骗嫌疑外卖赊账拘留起诉精神疾病
准许保释 (보석 인용)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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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
“保释”是指为使被拘留的被告能够在非拘留状态下接受审判,而附加各种条件将其释放至判决宣告为止的制度。
法庭在不存在下列事由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准许保释;即使存在事由,在有相当理由时也可以准许保释。
1. 被告犯有相当于死刑、无期或长期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禁锢之罪时
2. 被告犯有相当于累犯或惯犯之罪时
3. 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可能毁灭罪证或存在毁灭罪证之虞时
4. 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可能逃跑或存在逃跑之虞时
5. 被告的住所不明确时
6. 有充分理由相信被告可能危害或存在危害之虞被害人、被认为知悉本案审判所需事实的人或其亲属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时
事实关系
被告(委托人)从2020年12月左右起,在数十次中,虽无意或无力支付价款,却以日后支付餐费为由叫来食物食用后切断联系,以此骗取财产上利益。
因诈骗罪成为侦查对象的被告,多次无视警方的到案要求并潜逃,最终被逮捕。因其无固定住所,且有逃跑之虞,被签发了拘留令。
被告被拘留后全面坦白罪行,向多名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请求 Joo Youngjae 律师申请保释。
Joo Youngjae 律师的帮助
Joo Youngjae 律师主张,被害人虽有多名但损失总额并不大,已与大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或今后和解可能性很大,被告平时患有精神疾病且无超过罚金刑的前科,被告住在父母家中并决心诚实出庭受审等,据此被告住所确定,不存在逃跑之虞。
法院的判断
法院接受了上述 Joo Youngjae 律师的主张,以缴纳保证金500万韩元为条件准许保释,被告于决定当日缴纳保证金后获释。
阅读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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