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주영재 변호사大田屯山洞,受理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律师办公室

聊天软件上发送自己的身体照片被控通信媒体淫秽

委托人因一时判断失误,把自己的身体照片发给了在手机聊天软件上认识的人。对方以通信媒体淫秽为由提出控告,委托人因此接受警方调查。委托人承认了全部指控,也在深刻反省,但非常害怕一次失误就可能留下性犯罪前科,个人信息也可能被登记。

通信媒体淫秽聊天软件身体照片控告人和解性犯罪前科

暂缓起诉 (기소유예)刑事

图片仅为帮助理解,并非实际案件照片。

本页由韩文原文机器翻译而成。译文与原文不一致时,以韩文原文为准。 查看韩文原文

1. 案件概况

委托人A某(30多岁,男性)因一时判断失误,将自己身体的照片等发送给通过智能手机聊天软件认识的对方。此后对方以违反《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例法》(利用通信媒体淫秽)嫌疑对A某提出控告,A某因此接受警方调查。

A某怀着一次失误就可能成为性犯罪前科者的巨大恐惧,找到了Joo Youngjae律师。

2. 本案的特点

利用通信媒体淫秽罪,是指以引发或满足自己或他人的性欲望为目的,通过通信媒体使引起性羞耻心或厌恶感的言语、声音、文字、图画、影像或物品到达对方的,即告成立的犯罪。近来随着数字设备的普及,相关犯罪急剧增加,即便属于初犯,一旦嫌疑被认定,不仅可能被处以罚金刑以上的刑事处罚,还可能被登记为性犯罪者并登记个人信息,属于严重的犯罪。

本案委托人A某对自己的嫌疑事实全部承认并深刻反省,因此最重要的是通过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请求被害人原谅,并向侦查机关有效主张各种量刑事由,从而争取不起诉处分。

3. Joo Youngjae律师的协助

与被害人迅速、顺利达成和解

Joo Youngjae律师在接受案件后,立即代替委托人向被害人传达了真诚的道歉之意,并为对被害人的精神痛苦进行实质性的损害赔偿而积极推进和解。结果,与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并从被害人处取得了载明撤回控告及不希望处罚意思的书面文件。

系统准备量刑资料并提交辩护人意见书

Joo Youngjae律师系统地整理了有利于委托人的酌情从轻事由,连同支撑这些事由的客观资料一并撰写辩护人意见书,提交给侦查机关。

4.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积极采纳了Joo Youngjae律师提交的意见书内容,认定与被害人顺利达成和解、委托人深刻反省、再犯危险性较低等情节,对委托人作出“附完成教育条件的不起诉处分”。

由此,委托人A某摆脱了一次失误就可能成为性犯罪前科者的危机,得以重新回归平静的日常生活。

5. 结语

利用通信媒体淫秽罪容易被轻率地认为可以随便犯下,但随之而来的法律责任绝不轻。即便嫌疑明确,从案件初期就接受Joo Youngjae律师的专业协助,向被害人真诚谢罪并促成和解,同时积极找出对自己有利的量刑事由说服侦查机关,是获得不起诉处分等最好结果的关键方法。若您面临类似困难,请勿犹豫,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克服危机。

阅读前须知

此处记录的结果取决于各案件的事实关系、证据以及当时的法令。每个案件情况不同,一个案件的结果不预测或保证其他案件的结果。本页面不构成法律意见,请通过咨询确认您自己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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